案由:原我國籍人士鄧○○喪失我國國籍後取得日本國國籍,渠於日本居住期間從其父姓及改名為柳○○,有其日本國護照及戶籍資料可供佐證,入境後居留證上登載姓名亦為柳○○,柳君欲申請回復我國國籍一案 處理方式:本案考量其喪失國籍與回復國籍資料完整連貫性,仍應依其喪失國籍前之身分鄧○○向本所提出申請回復國籍,俟回復國籍後另依姓名條例辦理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