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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變更姓氏後,已從其姓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應否隨同改姓。

  • 發布單位:西區戶政

案由: 父母變更姓氏後,已從其姓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應否隨同改姓。 事實經過: 林小姐原從父姓,民國103年8月1日其父依民法第1059條第3項之規定申請改從母姓(陳),其他兄妹亦隨父改姓,但林小姐想保有原姓(祖父姓氏),而不願隨其父變更姓氏。 法令依據: 按法務部96年8月10日法庭字第0960021658號函意旨略以:依民法第1059條第3項規定:「子女己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父母依上開規定變更自己姓氏後,已從其姓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應隨同改姓。蓋因直系血親卑親屬如所從姓之父或母,變更姓氏為母後(直系血親卑屬之祖母姓氏)從父姓或母姓之子女如不隨同改姓將發生一家親子出現第三姓氏之情形,與民法第1059條規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之意旨顯有不合。 處理方式: 上開法務部函示,陳小姐應隨同父改姓,並應於父申請變更姓氏後30日內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姓氏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