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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親辦護照

  • 發布單位:西區戶政

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自100年7月1日起必須親自辦理,親辦方式有以下三種:

  1. 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或雲嘉南辦事處親自辦理。
  2. 到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再委託旅行社、親屬或同事到外交部代辦護照。
  3. 備妥申請護照文件親自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送件,並可選擇在同一個戶政事務所領取護照,或由外交部將護照快遞至指定地址,寄達時自付郵資(一站式服務)。

 

首次親辦護照本人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或一站式服務應備文件如下:

  1. 簡式護照資料表(戶所專用)
  2. 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應附戶口名簿或最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1份)。
  3. 護照用照片2張,照片規格請詳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規定(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16-4123-c2932-1.html)。
  4. 未滿18歲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申辦護照。若法定代理人未陪同申辦,須事先填妥「同意書」帶至戶所申辦,簽署「同意書」之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亦須帶往戶所核驗。
  5. 未滿14歲申請人須由法定代理人陪同到戶所申辦,若法定代理人無法陪同,可由法定代理人委任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祖父母等)或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如叔叔、阿姨等)陪同。 法定代理人須事先填妥「同意書/委任陪同書」委由陪同者帶至戶所申辦,陪同者及簽署「同意書/委任陪同書」之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亦須帶往戶所核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