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
- 本人
- 受委託人
- 法定代理人
申請人應備證件:
- 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約定書1份。
-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當事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免提)。
- 當事人為未成年人時,應由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親自申請,如父母之一方未能會同申請時,須附他方之同意書。
- 足資證明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文件(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委託書
- 當事人已領有身分證者、相關家屬已請領國民身分證而須隨同變更父母或配偶姓名者,需同時換證。換證請攜帶2年內拍攝正面彩色半身照片1張,規格依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之相關規定辦理。
- 換證規費每張50元。
申辦期限:隨到隨辦
申請方式:親自、委託申辦
備註欄:
- 依原住民身分法第九條第一項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委託他人辦理。
- 辦理本項登記,如涉及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者,其處理期限及所需證件另請依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之相關規定辦理。